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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双击自动滚屏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2-27

 
     

岗位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卫处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具体履行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安全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明确职责”的管理模式。

保卫处设处长1人,下设政保内勤科和治安消防科;学校并成立有综治办,设主任1人。

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维护校园秩序,开展法制、国家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二、协助公安机关防止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校园的渗透和破坏活动,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收集影响学校稳定的信息。

四、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监督、指导、检查学校各部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情况。

六、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校内重点人口的管理和控制工作。

七、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在校区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八、依照有关规定,调查和协助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交通问题。

九、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治安案件,保护案发现场。

十、协助公安机关调查涉及学校及学校师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治办工作职责

一、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本校开展综治工作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提供学校领导决策。

二、严格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办事,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防、教、管、建、改”等任务,督促指导各系(部)、处(室)依法开展综合治理。

三、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发动全校师生参与群防群治,检查督促各系(部)、处(室)的日常工作,减少可防性案件的发生。

四、组织、指导各系(部)、处(室)广泛开展基层创安工作,创安活动覆盖率达100%,要培养1-2个基层创安典型,加以全面扩大。

五、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把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基层,防止因处理不妥引发集体上访事件。

六、对本校外来流动人员的数量、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外来人员居住点清查,推行外来人员集中居住管理。

七、组织有关部门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八、做好法律、道德宣传,提高全校师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促使师生员工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九、协助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搞好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治理。

十、完成校党委、校行政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政保内勤科工作职责

一、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发生在校内的政治案件的侦察工作和校内重点人口的监控、管理工作。

二、建设秘密、高效的信息网络,掌握校内各个时期的敌情、政情、社情,快速准确地向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上报各类情况。

三、完成基础资料的搜集和积累工作,搞好政保档案的管理。了解并掌握学校外籍人员的基本情况,并建立情况档案。

四、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对邪教非法组织的防范和斗争工作。

五、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保密制度,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工作,会同各科室做好业务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七、做好处印章、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

八、做好处务会、学校工作会议的通知和会议记录,编印安全稳定工作简报。

九、做好教职工和学生集体户口的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毕业生户口迁出和新生户口迁入、身份证换发等事宜。

十、负责全处人员办公用品的领取和分发工作,管理好本处固定资产。

十一、加强校内交通秩序的治理。

十二、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消防科工作职责

一、贯彻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规,制定并实施校园治安管理办法,维护校园治安稳定。

二、配合有关部门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四防”教育。指导和督查各部门做好违法行为人的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

三、做好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卫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定,确定学校重点要害部门和部位,建立重点要害档案。定期对重点要害部门、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使学校重点要害部门、部位管理防范到位,确保安全。

四、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五、依据有关法规对校内经营人员、暂住人员、各类务工人员和送货人员进行治安管理,并办理相关证件。

六、贯彻宣传消防法规,督查和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对校园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制定落实消防安全隐患的立案、销案等有关工作。对火灾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七、根据监控报警中心指令,及时处置校园治安突发事件和消防火险,根据工作权限和职责,完成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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