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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党外代表人士考察调研活动制度

 

 

    近年来,省委统战部每年组织党外代表人士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考察调研活动,已经形成制度。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  (中发[2006]15号)和我省《实施意见》(豫发[2007]17号文件)精神,参照《关于建立健全党外人士政治引导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豫统[2010]6号)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我校成功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党外代表人士考察调研活动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广大党外人士,锁定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新时期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2.主要目的。通过组织党外代表人士考察调研和联谊活动,认真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党外代表人士了解国情、省情和工作大局开辟渠道,开阔参政议政工作思路和眼界,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形成有较大价值的调研报告或意见建议供学校党委决策参考。

    二、实施步骤

    3.确定课题。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有关要求,或就我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由统战部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考察调研选题座谈会,研究讨论并确定调研课题,报领导审定。

    4.组织团队。考察团一般要有领队、团长、副团长和团员以及工作人员构成。领队一般由统战部领导担任,或视情况由校领导担任;团长、副团长一般由较大影响的党外代表人士担任。团队构成一般为:民主党派负责人、无党派代表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

5.组织动员。一般在考察前,召开考察团全体成员学习动员会,集中听取有关报告,发放相关材料,对考察活动进行专门部署,提出工作要求,使考察团全体成员做好思想准备、资料准备和其他各项准备工作。

6.协调配合。与考察调研地区单位协商时间、地点、内容、陪同人员等。经过协调使有关部门了解考察的目的、意图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7.分工负责。考察调研过程中实行团长负责制,考察途中由领队、正副团长和工作人员及时召开情况碰头会,及时分析当天考察情况,提出注意事项和改进措施。

8.撰写报告。考察调研行程结束后,由领队协调,团长、副团长牵头,组织完成调研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9.工作总结。一般在考察结束后进行,由每位成员谈体会,领队作小结,由统战部写出书面总结报告,报分管领导。

三、成果转化

10.汇报成果。将考察调研报告经统战部直接报送党委、学校领导;或参加专题汇报会进行汇报。专项的意见建议,包括个人的意见建议也可单独上报。

11.表彰激励。考察调研结束后,统战部根据考察调研成果转化情况,通过召开表彰会议或书面通报等形式,对在考察调研和参政议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以资鼓励。个人成果有关依据作为评价、考察、培养党外代表人士的一项参考。

 

                          统战部

                         201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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