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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网站“阳光网”管理规定
作者:xcb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思想政治教育网站“阳光网”管理规定

(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郑州师专思想政治工作“阳光网站”是我校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载体。为保证阳光网站的正常运行,在师专建设充分发挥网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应有的作用,保证其正常运行,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网站的名称为“阳光网”。

第三条 郑州师专阳光网站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思想政治教育和道德建设方面的优势,将思政工作向网络延伸,利用网络丰富的信息资源建立网上宣传阵地;利用网络这一新型窗口,了解和收集我校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根据网络交互性强的特点,在网上开辟理论宣传、形势教育和对话园地,提高思想政治教育。

第四条 郑州师专“阳光网站”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郑州师范高等科学校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郑州师专党委宣传部是“阳光网站”的领导机构,负责阳光网站总体规划和指导及维护网站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 现代信息技术部是郑州师专“阳光网站”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等技术服务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我校所有系(部)均为“阳光网站”的协办单位,有责任协助完成“阳光网站”承办的栏目任务,定期向网站推荐有价值的新闻、主体活动及各类信息等。

第八条 所有信息都必须经过相关系部、处室领导签署意见后,上报宣传部,并经宣传部审定同意后方可上网发布。党委宣传部对网站建设实行目标管理,根据协助单位(各系部、处室)上报的材料情况给予量化考评,定期通报。

 

第三章  网站栏目

第九条 “阳光网站”的窗口共分为“中心简介”、“先进性教育”、“新闻聚焦”、“政策法规”、“青春校园”、“阳光艺苑”、“就业指导”、“导师教育”、“留言板”九个窗口。

“阳光网站”相关窗口所包括的内容如下:

1.中心简介:阳光网机构设置,栏目设置。

2.先进性教育:党史集萃、先进事迹、优秀共产党人、先进人物风采、形势政策、红色经典。

3.新闻聚焦:国内外、省内外、校内外重要新闻、校园重大活动。

4.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普法教育、安全教育等。

5.青春校园:校园采风、青春一族、学习生活、青年志愿者、社团园地。

6.阳光艺苑:经典文学、经典影视、经典歌曲。

7.就业指导:就业指导、供求信息、求职礼仪。

8.导师教育:教育理论、教育时评、考试大全、专题讨论、心理健康、德育导师。

9.留言板。

 

第四章  各负责单位基本职责

第十条 各负责单位应切实履行如下职责:

党委宣传部:负责“阳光网”建设规划,指导工作,各栏目文字、图片、资料的审阅及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同时负责新闻聚焦、先进性教育之先进人物风采等栏目的建设工作。

  委: 青春校园之青春一族,社团园地,青年志愿者,阳光艺苑之经典歌曲。

教务处: 导师教育之教育时评、考试大全、专题讨论。

学生处: 青春校园之校园采风,导师教育之德育导师。

招就办: 就业指导。

保卫处: 政策法规。

中文系: 阳光艺苑之经典文学,经典影视。

历史系: 党史集萃。

政治系: 先进性教育之优秀共产党人,形势政策教育,红色经典。

教育系: 导师教育之教育理论,心理健康。

现代信息技术部:负责经典影视选定及宣传部审定所有材料的上网发布工作,保证网络技术不出问题。

第十一条  各系部信息报送及网站建设的考核办法另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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