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郑州师专 >> 宣传部 >> 制度建设 >> 文章正文

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暂行办法
作者:xcb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6

 

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郑州师专网站在郑州师专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郑州师专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第292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师专中心网站。

第三条 郑州师专网站的宗旨是“宣传师专、构架桥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

第四条 郑州师专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展示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形象,服务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师生的沟通,推动学校工作的信息化。

第五条 郑州师专网站各站点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校党委宣传部是郑州师专网站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郑州师专网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现代信息技术部是郑州师专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在郑州师专网站上建立链接栏目的各系(部)、处室是郑州师专网站分站点。

各系(部)、处室应当负责本部门郑州师专网站分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本单位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更新工作),并应确定专人负责与宣传部联系。

各系(部)、处室必须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分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从事郑州师专网站及分站点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

 

第三章 网站内容

  第九条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的宗旨在于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新师专形象,促进教科研交流,为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网站上的内容必须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 郑州师专网站信息的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一条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介绍;

(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教学、科研、招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四)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发的带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工作文件和公告、通告、通报等公文;

(五)学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就;

(六)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各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的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的情况;

(七)学校管理工作的其他公开信息;

(八)其他需上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上网信息内容由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提供,并经其负责人审核,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由现代信息技术部上网发布。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2.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批;

3.提交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4.提交现代信息技术部上网发布。

为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需要及时发布的信息,可以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直接发布。

  第十三条 校级上网内容须在文件用印当日或活动、会议等结束两日内,交校党委宣传部,上网内容原则上必须统一提供电子文档。现代信息技术部收到上网内容后,在一日内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上网信息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提供单位必须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学校内部和党务部门不宜公开的信息;

(五)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郑州师专网站的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郑州师专网站的主域名已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登记使用,是郑州师专网站唯一合法的域名,郑州师专网站的主域名为WWW.ZZTC.COM.CN,代表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各系(部)、处室网站作为郑州师专网站的分站点对外发布,网站的域名由现代信息技术部统一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各系(部)、处室网站应在宣传部审批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网站徽标的管理。郑州师专的徽标是郑州师专的网上标志,郑州师专所属各系(部)、处室的网站都要在显著位置放置郑州师专徽标,加入到郑州师专网站链接。郑州师专网站的徽标的使用,统一由现代信息技术部管理。

第十七条 电子信箱供郑州师专网站及分站点单位或者工作人员个人使用。电子信箱的开设和撤消,须填写《郑州师专电子信箱申请表》,统一由现代信息技术部负责。

第十八条 郑州师专网站内容、技术的重大变更,由现代信息技术部提出方案,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后实施。

第十九条 郑州师专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郑州师专网站各站点违反本办法的,校党委宣传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师专网站建立栏目编辑责任制。各栏目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组织和信息采集,按照栏目规定的时限,及时更新信息。

第二十二条 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站将对各系(部)、处室报送数量进行统计,并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定期通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录入:xcb    责任编辑:xcb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版权所有:中共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宣传部   制作维护:宣传部 2005.7
    联系电话:0371-65501125   联系信箱:xcb2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