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管理和信息发布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郑州师专网站在郑州师专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强对郑州师专网站的管理,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000年第292号令)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师专中心网站。
第三条 郑州师专网站的宗旨是“宣传师专、构架桥梁、以人为本、资源共享”。
第四条 郑州师专网站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展示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形象,服务全校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学校与社会、学校与师生的沟通,推动学校工作的信息化。
第五条 郑州师专网站各站点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校党委宣传部是郑州师专网站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郑州师专网站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现代信息技术部是郑州师专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提供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 在郑州师专网站上建立链接栏目的各系(部)、处室是郑州师专网站分站点。
各系(部)、处室应当负责本部门郑州师专网站分站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本单位上网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查、更新工作),并应确定专人负责与宣传部联系。
各系(部)、处室必须确定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分站点的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 从事郑州师专网站及分站点运行、维护、管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
第三章 网站内容
第九条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的宗旨在于发布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新师专形象,促进教科研交流,为师生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网站上的内容必须具有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十条 郑州师专网站信息的发布,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十一条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包括:
(一)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介绍;
(二)国家有关高等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三)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有关教学、科研、招生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四)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发的带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工作文件和公告、通告、通报等公文;
(五)学校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就;
(六)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及其各各系(部)、处室、各直属单位的重大活动及有关会议的情况;
(七)学校管理工作的其他公开信息;
(八)其他需上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上网信息内容由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提供,并经其负责人审核,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经校党委宣传部审批,由现代信息技术部上网发布。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
2.各系(部)、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批;
3.提交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4.提交现代信息技术部上网发布。
为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需要及时发布的信息,可以由校党委宣传部审批后直接发布。
第十三条 校级上网内容须在文件用印当日或活动、会议等结束两日内,交校党委宣传部,上网内容原则上必须统一提供电子文档。现代信息技术部收到上网内容后,在一日内上网发布。
第十四条 上网信息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提供单位必须对上网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下列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一)涉及国家机密的信息;
(二)政治、外事事务方面的敏感信息;
(三)不宜公开的经济、科技、社会等各类信息和统计数据;
(四)学校内部和党务部门不宜公开的信息;
(五)其他不宜上网的信息。
第四章 网站运行维护
第十五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郑州师专网站的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
(一)郑州师专网站的主域名已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登记使用,是郑州师专网站唯一合法的域名,郑州师专网站的主域名为WWW.ZZTC.COM.CN,代表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各系(部)、处室网站作为郑州师专网站的分站点对外发布,网站的域名由现代信息技术部统一分配给各部门使用。各系(部)、处室网站应在宣传部审批登记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 网站徽标的管理。郑州师专的徽标是郑州师专的网上标志,郑州师专所属各系(部)、处室的网站都要在显著位置放置郑州师专徽标,加入到郑州师专网站链接。郑州师专网站的徽标的使用,统一由现代信息技术部管理。
第十七条 电子信箱供郑州师专网站及分站点单位或者工作人员个人使用。电子信箱的开设和撤消,须填写《郑州师专电子信箱申请表》,统一由现代信息技术部负责。
第十八条 郑州师专网站内容、技术的重大变更,由现代信息技术部提出方案,报校党委宣传部同意后实施。
第十九条 郑州师专网站维护人员要保证网站正常运行,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郑州师专网站各站点违反本办法的,校党委宣传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违反国家和本市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郑州师专网站建立栏目编辑责任制。各栏目的责任单位要加强信息组织和信息采集,按照栏目规定的时限,及时更新信息。
第二十二条 校党委宣传部和网站将对各系(部)、处室报送数量进行统计,并对信息质量进行评价,定期通报。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录入:xcb 责任编辑:x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