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职务概要
教师是所讲授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负责人。在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参与所授课程教学质量、教学科研和课堂教学管理工作。
二、岗位职责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校系党政的决议、决定。
2.仪表整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3.对本门课程的概述、新发展,要全面了解。争取在所教课程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4.对所授课程的质量全面负责,统筹组织安排相关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负责决定教学进度,制定教学日历,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5.应根据培养目标,按教学计划和课程基本要求,组织教学内容,编写或选择合适的教材、提供参考书目、认真备课和撰写讲稿。遵守本教研室听课、评议制度。
6.要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方向和最新成果,又要了解教学对象的特点,根据大多数同学的基础确定教学内容的讲授方法,着重基本理论、基本概念的阐述,处理好相关课程之间的衔接和配合,贯彻少而精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大胆尝试创新思维的培养。课堂讲授要用普通话,语言清晰流畅、规范、板书工整、采用规范汉字,掌握现代教育手段。
7.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参加答疑和批改适量的学生作业,注意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严谨治学、因材施教,培养良好学风。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热情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本人的主导作用。上课时间和总学时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执行,不得任意缺课和调课,任课期间因病、因公出差和其它特殊情况停课、调课必须事先按规定向系请假。临时请人代课需经系主任批准,严格履行考勤手续。
8.要积极维持自己所担任课的课堂秩序,除自己以身作则,做出表率以外,对上课迟到、旷课、不遵守课堂秩序的学生要加强教育,严格管理。并及时记录学生缺课人数,报辅导员处。
9.在每学期课程考试以后,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及时分析作好课程教学的总结;对学生学习情况做出分析,提出改进办法和改革意见,及时反馈有关教学、科研问题。
10.协助配合本教研室主任搞好课外训练和课外活动的辅导工作。
11.完成系领导交给的其他教学、科研师资培训工作。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音 乐 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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