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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员职责

     

      

    作者:音乐系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3

     

     

     

     

    一、职务概要

    管理员是系财产管理工作负责人。在系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系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日常维护、维修工作。

    二、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工作勤奋、办事认真、吃苦耐劳、待人热情。

    2.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岗、串岗聊天、主动接受系领导的检查。

    3.遵守考勤制度,管理员需在正常上课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及时解决师生的实际问题、不推诿办理、因故推辞,方便师生的工作和学习。

    4.负责本系的服装、器材、钢琴、琴房的日常管理工作(维修、清洗、清理、维护、租借、回收)。

    5.负责制定本工作岗位的管理计划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含教师琴房、学生琴房)。

    6.严格执行琴楼、服装室、器材室的规章制度,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及使用的良好秩序。

    7.负责对所有器材、服饰、钢琴、琴房、道具应及时进行分类、编写目录、排序和数量统计,报系行政办公室备案,以备使用。所有物品一律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8. 负责本系服装、器材、钢琴的维修、清理、清洗、清点、回收和使用工作记录。负责服装、器材;期末、年底的清理、清点、回收工作记录并报系行政办公室备案(含当年新器材、服饰、钢琴、配件、道具等)。负责期末、年底的器材、服装、钢琴维修、琴房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问题(书面)归类上报。

    9.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做到先登记、后领出(服装、器材、钢琴的外借;及琴房的使用调配需经系主任审批)。

    10.负责向系主任汇报器材、服装、琴楼的使用现状以及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以便及时安排修理、购置、解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实施。

    11.负责爱护服装、器材、钢琴、琴房固定设施的宣传教育以及服装、器材、钢琴的防潮、防蛀工作。

    12.认真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器材、服装室、琴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痛风、禁止抽烟、禁止外人随便出入、随时注意安全;定期检查自燃、可燃品,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和上报。下班前认真检查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13.学校财产因人为或渎职造成的丢失、损坏;由工作负责人按原价赔偿。

    14.完成系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分工

    李冉:

    1.负责服装、乐器、器材、道具的日常管理使用、维护。

    2.负责制订服装、乐器、器材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3.根据系实际工作需要和岗位性质,负责教师会议室的卫生、日常管理。并负责制订教师会议室的各类管理条例、制度并认真落实执行。

    4.负责教师会议室财产的登录、上报,交系行政办公室备案工作。

    5.报刊、杂志的管理,全系教师会议的考勤。

    徐延伟:

    1.负责艺术楼的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钢琴使用、保管、维修、维护、调律,以及艺术楼、琴房卫生检查和管理。

    2.负责制订艺术楼、琴房(教师琴房、学生琴房)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执行。

    3.负责艺术楼、琴房(教师琴房、学生琴房)的财产的登录、上报交系行政办公室备案工作。

    4.负责艺术楼临时工(管理职责的制订)的管理工作。

     

     

    郑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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